数据裸奔的本质:默认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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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hangir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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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裸奔的本质:默认被剥夺

Post by Jahangir307 »

这种状态并非用户“主动裸奔”,而是系统设计上的**“默认剥夺”**。用户通常只能选择“接受全部”或“无法使用”,而没有细致控制权限的能力。更有甚者,即便勾选了“拒绝收集”,仍有技术可以绕过用户设置,从操作系统层级、SIM卡信息、传感器数据等渠道侧录数据。

在这种意义上,“同意授权”不过是平台设定的合规障眼法,而“数据裸奔”才是数字社会的真实常态。

二、隐私感丧失与算法歧视:匿名建模的社会陷阱 行为可预测,就等于身份已暴露
科技公司常常强调“我们不收集姓名、手机号,用户是匿名的”。但这只是掩盖真相的一种说法。以 Netflix 的推荐系统 为例,它可以通过你观看的前5部电影,判断你更可能是哪类用户——喜欢冷门科幻?对LGBT题材更敏感?甚至是处于某种心理状态?这些并不需要实名,只需要行为模式。

Cambridge Analytica 就是典型案例。它通过分析“Facebook点赞”与行为数据,预测用户 線上商店 的性格特质和政治倾向,从而为特朗普竞选量身定制心理战广告。这些用户虽然“匿名”,但其行为轨迹却被精准利用,操控其投票行为。

匿名歧视:算法不需要知道你是谁,只需要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
“匿名”本意是保护个体不被识别,但现实中它往往成为分群和歧视的基础。

举个例子:

某广告系统将用户浏览“廉价儿童用品”视为“低消费年轻妈妈”;

系统因此不会推荐“高端品牌广告”,甚至会自动屏蔽某些信用卡产品;

如果这些数据被共享至征信系统,她将可能在申请贷款时被列入“高风险客户”;

这就是算法歧视的链条:用户并未被“实名标记”,却已被归类、筛选、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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