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加拉瓜的申请书中有几点令人怀疑其根据第 62 条而非第 63 条进行干预的有效性。在这方面,尼加拉瓜试图通过更新“持续局势”的事实记录来增加价值(¶6)——尽管尼加拉瓜引用的资料来源通常属于公共领域(¶4),。鉴于第 62 条请求(而非第 63 条声明)的自由裁量性质,值得回顾的是,法院过去曾以第三国已通过申请本身表达其利益为由驳回此类请求。
然而,在确定尼加拉瓜干预的目的时,它并不局限于保护自己的权利,还寻求“援引以色列的责任”(¶21)——而这一目标在第 62 条或第 63 条下的非当事方干预中是没有立足之地的。然而,通过强调它“无意改变案件的主题”(¶21),尼加拉瓜表现出一些担心,即这种看法可能对其适用造成致命影响。这种担忧是明智的,因为法院上述“一切干预都是附带的”案件,以及它在国际法院规则 纳米比亚 WhatsApp 号码 第三部分 (D) 部分(“附带程序”)规定的其他事项上的类似做法,比如它发展了“直接联系”理论来限制反诉的受理。
然而,不确定性是“一方”介入的方方面面的特征。如上所述,这种模糊性包括申请是否必须满足提起新案件的可受理性标准,例如证明与一方(或多方)存在争端。尽管尼加拉瓜向法院保证其不寻求“将额外的争端提交法院”,但(¶18)尼加拉瓜在之前唯一一次作为一方介入国际法院诉讼的申请中,更进一步,加入了一个部分,将南非和以色列之间“明确确立的”争端纳入其中。(¶23)相比之下,尼加拉瓜提出的关于其为明确这一争端所做的努力的证据,更多地强调了其对“国际社会”的恳求(¶11),而不是对当事方的恳求。事实上,尼加拉瓜引用的与以色列的唯一直接通信是其在提交申请前六天向耶路撒冷发送的普通照会(¶11,27。